勞動部對所有重大勞資爭議案,不論復興航空解散停飛、臺鐵產業工會春節「休假」,或前國道收費員補貼等案,均竭盡所能的透過各種方式,積極協助勞資雙方進行溝通與協商,避免勞工權益受損。
今(15)日,前國道收費員自救會、臺灣鐵路產業工會,及復興航空企業工會等團體代表到勞動部陳情,勞動部對其所陳之三案,說明回應如下:
一、興航案發生至今,政府首先確保信託基金僅能使用於1800名員工薪資、資遣費及退休金等各項勞動法定支出,並促成公司發放整體員工共35億債權,更積極協助勞資雙方於105年11月23日開始展開3次自主協商,以及臺北市政府勞動局依法進行高達6次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之強制協商。該公司雖於本(106)年1月11日已進入清算程序,惟針對工會要求優於法令之相關補償及會員行政費用等部分,勞動部仍持續協助台北市政府勞動局再行召開協商會議,並呼籲勞資雙方仍應秉持和平理性態度於協商會議中積極溝通,儘速達成協議。
二、有關臺鐵與產業工會爭議案,因員工工作性質特殊,其辛勞必須肯定,同時臺鐵肩負交通運輸使命,勞工權益之保障及大眾交通之便利都必須受到同樣重視。至於臺鐵員工工時安排,如涉及人力問題,應積極加強增補人力,妥適安排人員輪班出勤及休假;另部分員工春節期間輪班與休假之爭議,因涉及勞工個別排班、休假狀況認定,臺鐵局應就個案情形予以釐清,勞動部將適時提供協助。最後,臺鐵局可能對春節期間拒絕出勤之370餘名員工進行懲處是否構成不當勞動行為,已由獨立專業之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依法審理中。
三、在前國道收費員補貼案,政府已履行承諾,補貼專戶6億元財源已全數到位,且勞動部已於農曆年前(1月24日)對收費員每位定額先行發放15萬元,共計已發放1.3億元,剩餘補貼費用亦將於3月31日前發放完畢,以落實對於弱勢收費員之照扶。勞動部強調,政府一切作為除須依法行政外,更應符合社會大眾期待,因此,無法依自救會要求非會員「禁搭便車」適用補貼專案。勞動部與自救會的溝通從未間斷,期待工運團體能理解政府執行補貼方案必需依法公平合理,呼籲工運團體與政府一起協助收費員領取合理補貼費用。
勞動部表示,林部長甫上任即對前揭之爭議案進行瞭解且關注發展,並指示行政團隊應本於同理心,積極維護勞工權益並協助勞資雙方進行協商與溝通,並應尊重勞工暨自救會表達訴求之方式。但仍呼籲,勞資雙方及自救會仍應以溝通代替陳抗,與政府共同思考解決方案,才能使爭議儘速解決,以爭取勞工最大福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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