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草案
共分6章109條,重點摘要:
【擴大納保範圍】
(草案第6條至第12條)
▶受僱登記有案事業單位之勞工,不論僱用人數,皆強制納保。
▶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之職業勞工,透過職業工會強制納保。
▶受僱自然人雇主之勞工,納為特別加保對象。
【提高投保薪資】
(草案第17條)
▶上限規劃為72,800 元
下限定為基本工資。
【增進給付保障】
(草案第28條至第58條)
▶擴大醫療給付範圍,提高傷病給付水準,失能與遺屬年金按投保薪資一定比率計算給付金額,並建立部分失能年金制度。
▶不同保險事故,同時符合本保險或其他社會保險年金條件時,採併領,職業災害保險年金減額發給。
【整合職業災害預防與重建業務】
(草案第62條至第70條)
【強化職業傷病通報與鑑定機制】
(草案第73條及第75條)
【提供各項津貼補助及勞動保障措施】
(草案第78條至第91條)
勞動部新聞稿全文:
https://www.mol.gov.tw/announcement/2099/47947/
草案總說明及各條文立法理由:
https://www.mol.gov.tw/media/9036912/法條-勞工職災保險及保護法草案總說明.pdf
草案與現行規定比較表:
https://www.mol.gov.tw/media/9036910/草案與現行規定對照.pdf